《表7 以专利申请、发明类专利申请衡量创新产出的检验结果》
在不考虑企业营业能力的情况下,企业当年的研发费用投入能够直接反映企业的科技创新投入水平,因此将研发强度替换为企业研发费用的对数后再进行回归,结果不变,见表6。前文采用了发明类专利授权数量作为被解释变量,考虑到目前大部分研究仍选用专利的申请数量作为企业科技创新产出的代理指标,此处重新加入专利申请数量以及发明类专利申请数量作为被解释变量,结果不变,见表7。
图表编号 | XD0074933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7.28 |
作者 | 申明浩、谢观霞、楚鹏飞 |
绘制单位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