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9 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高—高型省份变动:基于利润总额》
注:同表1。
为了更加细致地揭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模式的演变趋势,本文从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两个层面探究了高—高型集聚省份在考察期内的变化情况(见表8和表9)。可以发现高—高型集聚省份多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区,如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和河南。在高—高型集聚省份的变化上,从主营业务收入看,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通用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以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细分行业,高—高型集聚的省份均未发生变化。对于专用设备制造业,安徽代替上海成为高—高型集聚省份的新增成员;对于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高—高型集聚省份新增河南;对于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湖南成为高—高型集聚省份的新成员;对于汽车制造业,辽宁退出了高—高型集聚省份,而安徽和河南成为新增成员。对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江西取代上海成为新的高—高型集聚省份;对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安徽替代河北加入高—高型集聚省份;对于医药制造业,湖北取代辽宁成为新的高—高型集聚省份。对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上海不再是高—高型集聚省份。从利润总额看,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高—高型集聚省份中增加了江西;对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高—高型集聚省份新增福建;对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湖南和广东成为高—高型集聚省份的新成员;对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高—高型集聚省份新增上海和江西;对于医药制造业,江西成为新的高—高型集聚省份。对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以及专用设备制造业,高—高型集聚省份未发生变化。对于通用设备制造业,河北退出了高—高型集聚省份的梯队;对于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福建和江西不再是高—高型集聚省份;对于汽车制造业,天津和辽宁从高—高型集聚省份中退出。
图表编号 | XD0074724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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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05 |
作者 | 刘华军、王耀辉、雷名雨 |
绘制单位 | 山东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