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统计分类》
鉴于中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前尚未建立起规范的数据统计口径和统计体系,因而有必要在测度之前对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科学分类。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所做出的内涵阐释,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民经济分类目录(2017)》以及《高技术产业分类(2017)》的划分标准,并参考周晶和何锦义(2011)[28]、吕岩威和孙慧(2014)[7]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分类研究,本文遴选出19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具体是: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子器械和器材制造业,航空航天器制造业,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化学纤维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业,视听设备制造业,新技术与创新创业服务业,其他相关服务业。同时选取37个行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小类行业,小类行业编码参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在样本考察期内新能源汽车行业(C12汽车制造业)的统计口径有变更,C18新技术与创新创业服务、C19其他相关服务业暂未建立统计体系,本文未将这3个行业纳入研究范围,即本文所研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为16个。具体分类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37507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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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28 |
作者 | 杨骞、刘鑫鹏、王珏 |
绘制单位 | 山东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山东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山东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