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省级温室气体清单农业活动的指标》
《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农业部分包括4个部分。一是稻田甲烷排放。稻田甲烷排放清单包括水稻生长期间从稻田土壤向大气排放的甲烷,不包括次生稻、冬泡田等非水稻生长季的甲烷排放。二是农用地氧化亚氮排放,包括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直接排放是由农用地当季氮输入引起的排放。农用地氮输入包括施入农田的化肥(氮肥和复合肥)、粪肥(畜禽排泄氮量和乡村人口排泄氮量,不包括放牧和用作燃料)和还田秸秆。间接排放源于施肥土壤和畜禽粪便中氮素以氮氧化物和氨的形态挥发到大气,经过大气氮沉降,引起的氧化亚氮排放以及土壤氮淋溶或径流损失进入水体而引起的氧化亚氮排放。三是动物肠道发酵甲烷排放。动物肠道发酵甲烷排放是指动物在正常的代谢过程中,寄生在动物消化道内的微生物发酵消化道内饲料时产生的甲烷排放,肠道发酵甲烷排放只包括从动物口、鼻和直肠排出体外的甲烷,不包括粪便的甲烷排放。因此,反刍动物是动物肠道发酵甲烷主要排放源。四是动物粪便管理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动物粪便管理温室气体排放是指在畜禽粪便施入到土壤之前动物粪便贮存和处理过程中所产生的甲烷和氧化亚氮[1]。每个排放源涉及不同的活动水平数据和排放因子指标,为了清晰地看出每个排放源涉及的指标,对《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中涉及核算农业活动排放的指标进行了整理,具体指标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729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8.06.20 |
作者 | 倪诚蔚、马敏象、谷建龙、王小李 |
绘制单位 | 云南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云南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云南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云南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