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木质颗粒燃料和煤炭原料获取与燃料生产过程中的能耗与温室气体排放清单》
结合表4与表5的第4列(温室气体排放)可得,每t木质颗粒在原料获取、燃料生产和运输阶段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约为32.91 kg CO2e,其中原料获取与燃料生产阶段的排放量占96%,单位供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可以表示为1.745 g CO2e/MJ和7.478g CO2e/kW·h。煤炭在这3个阶段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明显高于木质颗粒,每t煤炭的排放量约为136.271 kg CO2e,其中原料获取与燃料生产阶段占96%,结合表2和表3可得,当木质颗粒燃料替代煤炭时,每供应1 k W·h电力或1 MJ热能可以分别减少排放36.127 g CO2e与2.905 g CO2e。
图表编号 | XD00142809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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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25 |
作者 | 耿爱欣、潘文琦、杨红强 |
绘制单位 | 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经济贸易研究中心、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经济贸易研究中心、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经济贸易研究中心、南京大学长江三角洲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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