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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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测评及其驱动因素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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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明确提出,要从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程度等方面出发对中国各省份生态文明建设情况进行年度评价。参考中央和地方的考核办法,结合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成果,从生态文明的基本内涵和外在特征出发,遵循指标选择的典型性、可比性、数据可获得性等原则,本研究主要从经济生态化、空间绿色化、生态资本化、资源集约化、环境健康化和民生福祉化等6个维度出发,构建了包含32个具体指标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其中,经济生态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石和支撑,空间绿色化是区域生态文明的外在体现,生态资本化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生动力,资源集约化和环境健康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民生福祉化是以人民为中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级指标的权重见表1中的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