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评价指标体系》
在充分解读生态文明内涵和大量指标体系研究成果分析的基础上,遵循可得性、可比性原则,依据频度、密度进行指标初选,采用单体检验法、整体检验法进行指标优选,结合专家咨询法[7-8],构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表1),具体包括单位建设用地GDP增长率、第三产业占GDP比重增长率等28项指标。采用差异驱动法确定权重,尽可能避免主观因素影响,同时根据生态经济、环境、文化、人居、制度各子系统特点,对江苏、广东省生态文明及其各子系统建设情况进行分级,将江苏、广东下辖地级市分为优级、较好、一般、不足4类区域。
图表编号 | XD0041465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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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2.01 |
作者 | 李宇、钟志强、刘晓文、董家华、项赟 |
绘制单位 |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环境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模拟与保护重点实验室、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环境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模拟与保护重点实验室、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环境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模拟与保护重点实验室、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环境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模拟与保护重点实验室、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环境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模拟与保护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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