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多样化确权模式:比较分析》

《表2 多样化确权模式:比较分析》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从个体化确权到多样化确权——农地产权正规化五种模式的比较分析》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综上,多样化确权的5种典型模式在时间先后、执行程度、推进进程、央地关系、机构设置、产权诉求、适用范围等特征上有所不同(表2),在确权实施的系统性、有效性、灵活性、适应性等方面各具优势(表3)。还需要强调两点:第一,现实中不存在尽善尽美的确权模式,对于多样化确权而言,一方面要警惕分权的弊端,地方和社区不一定比中央政府更民主、更有效率或更加廉洁;另一方面要增强国家能力的建设,非国家主导并不代表中央的不作为或工作任务转移,适度分权不仅要求国家尽可能维持统一标准,而且更要加强监督确保质量[30]。第二,分类方式尽管涵盖了典型的确权形态,但一国境内,往往是个体、集体和公共产权形式并存,并可能形成上百种不同形式的复杂组合。例如,亚欧国家亚美尼亚、吉尔吉斯斯坦和拉脱维亚等,对公共、社区集体和私人土地都进行登记,北非国家摩洛哥也承认并登记集体、宗教、兵役、国有和私人等不同形态的土地产权[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