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清代云南水旱灾害间隔10年发生年次、地次表》
说明:水旱灾害发生地次以清代嘉庆二十五年(1820)云南县级政区为单位计算。
从表1的统计结果中可以看出,就水灾而言,发生频率呈一个逐渐增高的总体趋势。在17、18世纪之交,即1684至1713这30年中每年都有水灾,出现了一个水灾发生的小高峰,从18世纪后期开始,云南的水灾频率开始居高不下,特别是19世纪后半期到20世纪初期,不仅水灾发生频率高,而且水灾发生的地次也超过以前任何时段。
图表编号 | XD0071659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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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26 |
作者 | 赖锐 |
绘制单位 | 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