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土壤样品检出污染物种类及浓度单位:mg/kg》
注:ND为低于检出限
本厂区土地性质拟变更为学校,因此采用第一类用地标准进行评价。土壤共分析63项因子,检出污染物14种,检出的重金属砷、汞、锑、铍、镉、钴、铜、镍、铅,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氯甲烷,半挥发性有机物萘、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均低于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本次调查只有1#点2m处检出的石油烃(C10-C40)的浓度高于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超标倍数为0.48倍。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71362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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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15 |
作者 | 王征、林云青、朱磊 |
绘制单位 |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有限公司、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