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资源环境约束系统承载力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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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资源环境承载力的国土空间管制分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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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环境承载力的内涵丰富,评价方法模型复杂多样,但多数方法在实际的工作中可操作性不强。在遵循构建评价指标体系科学性、可操作性、综合性以及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基础上,本研究设计和构建了一种便捷的资源环境约束系统承载力评价指标体系。资源环境约束系统是指地形地貌、水文、生态环境、灾害因子等对经济社会的限制、约束作用[17-18],评价指标体系从地形地貌、水文、生态环境、灾害因子等方面选取构建。地形地貌是资源环境承载力的基础性和综合性条件,水资源是县域综合发展至关重要的决定因素之一,具体可通过水资源功能区及其影响范围反映。生态环境评价是确定生态系统对人类活动的最大承受能力,借鉴参考《全国主体功能区划》中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划分类型确定了森林绿地因子。由于罗定市自然灾害较少,且数据单一,本研究没有考虑灾害因子。因此确定资源环境约束系统承载力评价指标为高程因子、坡度因子、森林绿地因子和水域因子(表1)[19-21]。由于各项约束因子的量纲不同,为了消除量纲的影响,需要对各项约束因子的类别得分进行标准化处理。经过标准化处理之后,各项约束因子的类别得分为1、3、5、7、9,最高分为9,最低分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