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显微外科护理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咨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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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微外科护理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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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专家意见对指标进行修订。(1)共删除5项指标:专家认为“护士学历构成比”与“不同级别护士的配置”重复,小组讨论后将“护士学历构成比”予以删除;专家认为“意识状态评估”、“生命体征监测”、“睡眠状态评估”、“静脉输液不良反应发生率”“抢救成功率”对于显微外科专科特异性不强,研究小组讨论后将以上5项指标删除。(2)对5项指标进行修改:将二级指标“并发症发生率”修改为“风险管理”,结构三级指标“护理人员教育与培训”修改为“护理人员继续教育与规范化培训”,将结构三级指标“感觉功能评估准确率”、“运动功能评估准确率”合并为“感觉、运动功能评估准确率”,结构三级指标“断指再植患者绝对卧床1周执行率”修改为“断指再植患者绝对卧床执行率”,“功能锻炼准确率”修改为“功能锻炼指导合格率”。(3)增加3项指标:专家建议在患者结局二级指标中增加“再植指、移植皮瓣成活率”、“生活质量”、“康复锻炼依从性”,予以采纳。经过2轮专家函询,最终确立了显微外科护理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包括3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49个三级指标。各指标重要性评分、变异系数、权重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