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泰州电厂1号工分仪标准煤样Vd质量控制统计表》
(1)采用有证标准物质或质控样进行单次的符合性评价。为保证检测结果准确,泰州电厂煤质检测人员进行内部质量控制,坚持每天使用标准煤样或质控煤样对全自动工业分析仪、量热仪、测硫仪以及元素分析仪进行校验并仔细记录。用于将测定值换算为干基结果的空气干燥基水分应与标准煤样各特性量值同时测定,如不能同时进行测定,两者测定也应在尽量短的、煤样水分未发生显著变化的期限内进行,即期限最多不超过5d。标煤各项指标的标准值应和分析煤样的范围接近或涵盖分析煤样的范围。发现样品超差或质量控制出现问题时应及时进行分析查找原因,未查找出原因前该台设备暂停使用,以确保试验室所有检测人员、仪器设备、检测环境基本可控或在控。以泰州电厂2018年8月17日至2018年9月6日使用的标准煤样GBW11109p对1号全自动工业分析仪的挥发分测定质量控制为例,统计见表1,其中GBW11109p的标准值Vd为(27.96±0.39)%。
图表编号 | XD0070984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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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01 |
作者 | 周娟 |
绘制单位 | 国家能源集团泰州发电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