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下雷土司的役田和劳役的主要形式》

《表1 下雷土司的役田和劳役的主要形式》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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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在广西实施大规模改土归流的本土因素及其影响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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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广西博物馆编《广西土司制度资料汇编》第四册,油印本,1961年。

如表1所示,各种役田均以劳役名称命名,且名目繁多,均为土官所有,耕种役田的土民须为土官服相应的劳役,“不纳赋,惟任徭役即催收各事”[6]。土官通过劳役地租,将土民牢牢地束缚在土地上,“土官画地为牢,民不敢出”[7],藉此对土民实行残酷的经济剥削和压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