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不同温度条件下3种地板TVOC释放浓度统计情况(采样时间72 h)》
注:变化比率为35℃检测值与23℃检测值之比。
对照GB/T 35601—2017中TVOC参考限量值(释放浓度) ≤100 mg/m3(采样时间72 h) 和HJ 571-2010中TVOC释放率≤0.5 mg/m2·h(采样时间72 h) (换算为释放浓度500 mg/m3) 的标准,对所监控的三类木质地板在23℃和35℃条件下的TVOC释放浓度进行统计和评估,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69733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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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06 |
作者 | 方崇荣、唐荣强、甘美娇、徐漫平、郭飞燕 |
绘制单位 | 浙江省林产品质量检测站、浙江省林产品质量检测站、浙江省林产品质量检测站、浙江省林产品质量检测站、浙江省林产品质量检测站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