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洪武二十六年苏、松、常、镇四府赋税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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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洪武时期的田赋量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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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阅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附表3,附表5-6,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434-435页。

由表三知,从户数和人口数来说,洪武十四年中,浙江省都占第一位,其次是南直隶,再次是江西省,最少的是广西省,永乐朝始称为北直隶的北平布政使司户、口数皆在全国排名靠后,倒数第五位。到洪武二十四年,户数仍是浙江省最多,然后是南直隶和江西省,但人口数却是南直隶第一,浙江第二,江西第三,洪武十五年设立的云南布政使司户口数最少,北平布政使司户数倒数第六,人口数倒数第四。洪武二十六年,在全国十三个布政使司和京城南直隶之中,户数依然是浙江省第一,接下来是南直隶和江西,人口数量排序与洪武二十四年同。北平布政使司户数倒数第六,人口数倒数第五,从洪武十四年到二十六年,户、口数变化不大。也就是说,整个洪武时期,浙江、南直隶和江西都是户口数最多的地区,户数超过了百万,人口数超过千万,而户数最少的地区才五万余,人口仅二十多万。且南直隶人口数呈逐渐增多趋势,洪武后期,已占全国第一位。再看田土面积和交纳税粮数(因洪武十四年和二十四年的统计数字史无记载,故仅以洪武二十六年为例),就田土面积而言,户数和人口数全国仅排第五的湖广省却占第一,远多于浙江、江西及南直隶,北平布政使司排名第五。就税粮来说,南直隶占全国第一位,为7213440石;山西占第二(户数第八,人口数第六),为2800937石;浙江第三,为2752727石;江西第四,为2664306石;山东第五,为2578917石;湖广仅第六,是2462436石;北平布政使司1170520石,占第九位,云南税粮是77079石,为全国最少地区。即户数第二、人口数全国第一、田土面积约是湖广三分之二的南直隶每年田赋量大大高于全国其他地区,可见其赋税之重。同时,仍以洪武二十六年为例,我们也从表4知,苏、松、常、镇四府又是直隶各府州中赋税最重的地区,实征米麦,四府总计15,007,867石,占全国总数百分比17.01%。而四府的田地亩数共26,801,419石,占全国总数百分比3.15%,达到每亩平均实征米麦数17.23升,苏州府更高达28.53升,远远超过全国的每亩平均实征米麦平均数3.46升,苏州府田赋尤重,由此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