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各地区基础医学领域科研竞争力指数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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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研竞争力评价——以OECD国家基础医学领域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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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际上通用的对欧洲区域划分,28个OECD国家可以划分为10个区域,东欧:爱沙尼亚;中欧:德国、波兰、奥地利、捷克共和国、匈牙利和斯洛伐克;西欧:英国、法国、比利时、爱尔兰和卢森堡;北欧:瑞典、丹麦和芬兰;南欧: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希腊和斯洛文尼亚;欧亚交界处:土耳其;南美洲:智利;北美洲: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东亚:日本和韩国;大洋洲:新西兰。由于位于东欧、欧亚交界处、南美洲、东亚和大洋洲5个区域的国家少于3个,以下对比分析中将不包括这些区域。其余5个区域2013年的基础医学领域科研竞争力指数平均值如表6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