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不同益害比释放双尾新小绥螨对盆栽菜豆土耳其斯坦叶螨的防效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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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尾新小绥螨防治菜豆土耳其斯坦叶螨的释放技术研究》
表中数据为平均值±标准误,同列数据后标有不同小写字母表示同一时间不同处理在0.05水平上差异显著,同行数据后标有不同大写字母表示同一处理不同时间在P=0.05的差异显著性(Duncan氏新复极差法)。下表同。
不同益害比双尾新小绥螨对土耳其斯坦叶螨的控制效果存在较大差异(表1)。释放后第4天,益害比为1︰1、1︰5、1︰10、1︰15和1︰30的防效分别为63.37%、31.19%、20.30%、18.81%和8.42%,其中益害比为1︰1的防效显著高于益害比为1︰10、1︰15和1︰30的防效。释放后第8天,不同益害比间无显著性差异(P>0.05)。释放后第12天,益害比为1︰1、1︰15和1︰30的防效分别为80.91%、35.30%和26.79%的防效。其中益害比为1︰1的防效显著高于益害比为1︰15和1︰30的防效。在整个试验期内益害比为1︰1的防效始终维持在63%以上,不同时间的防效无显著性差异。益害比为1︰5的防效在第8天达到最高,为62.46%,显著高于第4、12天。益害比为1︰10的防效在第8天达到最高,为53.56%,显著高于第4天。益害比为1︰15和1︰30的防效均在49%以下,不同时间的防效无显著差异。说明随释放比例的提高,双尾新小绥螨对土耳其斯坦叶螨的防效明显提高且持续的时间越长。
图表编号 | XD0069010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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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26 |
作者 | 符振实、苏杰、董芳、韩国栋、张建萍 |
绘制单位 | 新疆绿洲农业病虫害治理与植保资源利用自治区高校重点实验室新疆建设兵团绿洲生态农业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训基地石河子大学农学院、新疆绿洲农业病虫害治理与植保资源利用自治区高校重点实验室新疆建设兵团绿洲生态农业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训基地石河子大学农学院、新疆绿洲农业病虫害治理与植保资源利用自治区高校重点实验室新疆建设兵团绿洲生态农业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训基地石河子大学农学院、新疆绿洲农业病虫害治理与植保资源利用自治区高校重点实验室新疆建设兵团绿洲生态农业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训基地石河子大学农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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