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基本情况》

《表1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基本情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前景分析与改进建议》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资料来源:《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http://www.gov.cn/zwgk/2009-09/04/content_1409216.htm.

2002年,中国政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中新加入了“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这一新要求;2006年明确提出到2020年建立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2007年再次强调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战略目标;2008年更是提出了具体的制度原则:“贯彻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加快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相比,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两个转变,即从“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变为“个人缴费,集体补助”;从“国家政策予以扶持”变为“政府补贴”。这使得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补贴机制落到了实处,从而放弃了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农民自我储蓄积累的做法。2009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正式开始在全国推广(制度的基本情况见表1)。试点首先在全国10%的县市区(320个县区)进行,然后再从2010年开始,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国县区的23%,并把西藏和四川、甘肃、云南、青海四省的藏区和新疆作为重点地区,将六省区中的177个县市区、2011年又将试点范围扩至40%,到2012年,制度上实现全国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