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样品分析结果:ICP-OES测定皮革制品中的汗液可溶性重金属》
分别选取羊软皮、牛软皮、猪软皮、牛皮鞋内衬革和猪皮衣袖口革样品,按照处理步骤对上述样品进行处理,在最佳仪器条件下对处理后的样品浸渍液进行测定,计算样品的重金属析出量,结果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67411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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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20 |
作者 | 陈新拓、漆定梅、何鑫、韩迁、张玉娇、王照丽 |
绘制单位 | 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环境监测与分析实验室、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环境监测与分析实验室、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环境监测与分析实验室、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环境监测与分析实验室、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环境监测与分析实验室、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环境监测与分析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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