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农业经济管理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权点名单》
注:资料来源于《全国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及科研机构名册》。(1)备注栏中的“第1批”“第2批”“第3批”分别为第一批名单(1981年11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第二批名单(1984年1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第三批名单(1986年7月28日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2)各个
学科的发展与人才的培养息息相关。除了一般性的教学和人才培养外,以研究生为代表的高层次人才培养,是反映学科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1936年,国民政府时期的金陵大学在全国率先开展农业经济学研究生教育,拉开了农业经济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序幕。改革开放后,我国全面启动以研究生为核心的高层次人才培育计划,遴选了一批具有较强人才培养能力的高等院校,授权开展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表1)。各大高等院校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全面制定了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研究生培养计划,其中包括农业经济硕士、博士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等文件,逐步形成了完整的学术型人才培养体系。
图表编号 | XD0066217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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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05 |
作者 | 张俊飚、颜廷武 |
绘制单位 | 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