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自驾游驿站最小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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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旅游视角下自驾游驿站设施探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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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据参考文献[10].

《自驾游目的地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指南》(LB/T 061—2017)规定自驾游驿站“停车位不少于20个”.本文按照该要求,对自驾游驿站主要必要性设施的建设规模进行估算,见表5.同时,自驾游驿站属于支持设施的主要类型,言外之意其规模应小于露营地的最小规模,《自驾游目的地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指南》(LB/T 061—2017)中规定“建成运营的房车营位数量总规模宜不少于200个”,根据《汽车露营地建设规则》营地规模计算公式“总面积=停车数量×(80~120 m2) (1辆车所需的场地面积)×2(保持自然环境和开放空间的系数)×2(场内道路管理中心卫生设施等系数)”,因此自驾游驿站的规模上限为6 hm2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