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 (第一批) (征求意见稿)》
为深度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逐步削减大气环境中HAPs,全面保障公众健康,生态环境部于2018年12月公布《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 》,其在《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基础上,以环境风险管理为指导,筛选出可以实施管控的11种化学物质,包含6种VOCs和5种重金属类物质,如表1所示[11]。11种污染物涉及重点减排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等。未来HAPs名录将会依据风险评估结果、改善环境质量需求以及实际环境管理能力以滚动发布、逐步推进的方式适时进行动态更新,使内容体系更加完善与健全。
图表编号 | XD0064772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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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01 |
作者 | 竹涛、张星、薛泽宇、吕怡蓉、于洋、林军、钱振清 |
绘制单位 |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大气环境管理与污染控制研究所、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大气环境管理与污染控制研究所、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大气环境管理与污染控制研究所、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大气环境管理与污染控制研究所、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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