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市(县)级层面空间管制方法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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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规合一”背景下中小城市空间管制层次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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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笔者自制。

空间管制的划定方法应以逐渐细化落实的方式,从不同层面分别进行管控,形成全域全要素管控—城市规划区管控—集中建设区管控3级管控方式。市域层面的空间管控主要从两方面进行:一是落实国家、省级管控要素,并对其在空间上进行细化和落实;二是对市域内的水源保护地等重要设施进行管控,明确市域范围内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和城镇空间所占比重。城市规划区管控主要是在城市建成区对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而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进行管控,其主要为市级事权。因此,无需重新梳理事权,从而可与土地适宜性评价和规划区内管控要求进行合并,将其划分为禁止建设区、适宜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集中建设区重点对区域内生态环境进行控制,结合土地适宜性评价因素,将其分为禁止建设区、适宜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已建成区(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