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白罗斯国家规划有效性时期划分》
资料来源:根据空间研究和区域规划研究院(ARL)资料整理(https://www.arl-net.de/)。
一方面,由于我国境外合作园区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各园区表现出发展定位、发展重点和区域作用在顶层有待统筹,相互间则表现出建设前期“多点开花”但少有合作的特征。这些成为园区起步期的普遍现象,也是各园区建设前期由企业基于自身及市场需求出发的经济性、阶段性综合结果。另一方面,从园区规划编制与合作国规划修编衔接来看,一般独联体国家由于其城市发展阶段的原因,规划编制实施周期较长(表2)、修订程序较复杂、涉及部门较多元,导致合作园区的规划编制难以在园区发展最关键的起步期纳入区域计划或区域空间发展计划,取得国家、区域层面的规划政策支撑、专项系统协调,进一步引发当前合作城市内部各专项规划与园区规划间衔接性不足的阶段特征。
图表编号 | XD0064047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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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28 |
作者 | 施一峰、王兴平 |
绘制单位 | 东南大学区域与城市发展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