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百万以上民族基准人口比例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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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少数民族人口年龄结构问题研究——基于稳定人口理论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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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总体上看,2000年起人口普查数据所反映出来的少数民族人口年龄结构离稳定人口或静止人口目标逐渐接近。与汉族人口将进入快速衰减的趋势不同,少数民族处于出生人口规模高于基准人口的增长阶段。根据2010年百万人口以上少数民族基准人口比例特点,可以将少数民族人口分为三类:(1)4个少数民族的基准人口比例低于1,意味着0岁人口规模低于静止人口对应的0岁人口规模,即出生人口减少。在18个百万以上少数民族中,朝鲜族2010年基准出生人口比例最低,仅为0.42(见表3),远低于维持静止人口的规模。另外,满族(0.83)、白族(0.94)、蒙古族(0.97)的0岁人口基准比例也低于1。2010年基准出生人口比例低于1的民族总人口超过2 000万,占少数民族人口的19.20%。(2)9个少数民族基准出生人口比例大于1且小于1.2,分别是傣族(1.05)、回族(1.06)、土家族(1.06)、哈尼族(1.08)、藏族(1.10)、壮族(1.11)、彝族(1.16)、苗族(1.17)、布依族(1.17)。这9个民族总人口超过6 600万,占少数民族人口的63.00%。(3)5个少数民族基准出生人口比例大于1.2。分别是侗族(1.21)、黎族(1.26)、瑶族(1.34)、哈萨克族(1.44)和维吾尔族(1.53)。这5个民族总人口接近1 900万,占少数民族人口的1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