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噪声污染案件判决结果分析表》
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收集整理了14份关于“噪声污染”的裁判文书进行分析(5),以“噪声污染”作为拟制型污染源的代表,具有说明力,通过分析法官在司法实务中对噪声污染案件的处理结果可得知拟制型污染源是否以“超标+损害”为构成要件。如表2所示,有10件案件(6)是噪声超标,3件(7)噪声是否超标不能确定,1件(8)噪声未超标。10件噪声超标的案件中,有3件驳回全部诉讼请求,其他给予认可;而3件不能确定噪声是否超标的案件当中,有1件给予认可,其他2件被驳回;1件噪声未超标的案件给予了认可,但没有认可赔偿部分的请求。
图表编号 | XD0061752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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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01 |
作者 | 魏华、郝友楠 |
绘制单位 | 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