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美国联邦法规》关于管道埋深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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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锚泊活动对海底管道埋深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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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对海底管道的埋深要求是:对自然条件下的可航水域为1.2 m,对在岩石环境中的管道覆盖要求为0.6 m,对于排水或灌溉区域为0.75 m[4]。美国船级社发布的《海底管道系统建造和分类指南》提出,管道挖沟的标准深度应能使管道埋深达到0.9 m,在需要或强制要求额外保护的情况下,应评估危险以确定挖沟的总深度[5],但没有给出特定区域如海上船舶交通密集区域和锚泊区域的管道埋深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