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中美两国城市雨水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比》
注:根据中国水利部、环保部、住建部和发改委官网及参考文献[1]绘制。
美国城市雨水管理的相关法案颁布早于我国,完善法案的探索过程也更长(表1)。美国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关注雨水防洪治理,在1936—1987年间经历了“控制洪水泛滥到城市雨水防涝,到控制水量排放和水质改善”的思想和管理实践历程。我国自1984年开始颁布水资源管理相关法律,内容包括水污染控制、水土保持、防洪和水资源管理,这些法律中均未涉及城市雨水管理的内容。
图表编号 | XD0060047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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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01 |
作者 | 赖寒、冯娴慧 |
绘制单位 |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