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06~2016年我国建筑业发展水平测度值》
根据2006~2016年我国内地各省(市、自治区)建筑业发展水平测度值(表2),在研究期间我国不同省域建筑业发展态势表现出显著的迥异特征。(1)福建、江西、河南、湖北等10个省(市、自治区)的建筑业发展水平综合值呈现明显的上升态势。经济的快速发展,不断为地区提升建筑业的发展潜力与空间,并且在近年来,该地区建筑业在生产规模、经济效益、技术装备水平等方面都有显著的提高,同时进一步为地区经济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和技术基础,形成良好的建筑经济与区域经济,两经济互为支撑,从而产生明显的协同发展效应。(2)北京、山西、江苏、湖南等6省(市、自治区)的建筑业发展水平综合值呈现稳定态势。这些省份多居于中部地区,其建筑业的发展潜力相对有限,经济规模与效益的相对放缓,加之资源能源使用的进一步限制与调控,行业政策的规制等,进一步引致建筑业的发展水平增长不高或趋于稳定。(3)天津、上海、广东、浙江等15省(市、自治区)的建筑业发展水平综合值呈现显著的下降态势。究其原因,人口的集中化与城市化趋势、建筑产业的地区调控等进一步增强,同时产业成本的进一步提升,产业规模,产业经营效益的下降,致使其发展空间进一步压缩,建筑业发展水平呈现不同程度的放缓。
图表编号 | XD0059517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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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2.20 |
作者 | 贾楠 |
绘制单位 | 新疆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