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列车加速性能要求》
注:最高速度为80和100 km/h列车的初始加速度按0~40 km/h计算,最高速度为120 km/h列车的初始加速度按0~50 km/h计算。
(5) 列车牵引性能。在平直、干燥轨道上,标称网压下,半磨耗,额定载荷AW2(A型车)/超员载荷AW3(B型车),列车加速性能要求如表3所示。当列车动拖比大于2∶1时,牵引性能不低于动拖比为2∶1的列车的性能;列车动拖比大于1∶1但小于2∶1时,牵引性能不低于动拖比为1∶1的列车的性能。
图表编号 | XD0059499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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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20 |
作者 | 赵清良、杨浩、谭绍军、付成勇、王旭阳、裴建红、任宝兵 |
绘制单位 |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中车永济电机有限公司、中车大连电力牵引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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