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二氧化硫传感器标气校准》
标准HJ 57-2017中要求,标准气体浓度值<100μmol/mol时,示值误差不超过±5μmol/mol(1μmol/mol=分子量/22.4mg/m3)。烟气校准结果如表1所示,两台自动烟尘(气)测试仪里的传感器测量前后标气校准结果均为合格,且监测过程中的一氧化碳及二氧化硫数据最高值均在“一氧化碳干扰性试验测试报告”确定的浓度范围里面(备注:报告编号为:LY2018-3998及LY2018-4011,一氧化碳及二氧化硫的最高浓度限值分别为:500ppm及2000ppm),说明二氧化硫的数据的有效可用的。一氧化碳数据是作为质控数据,不参与表2、表3、表4中均值、标准偏差、相对误差的计算,结果见表2~表4。
图表编号 | XD0057994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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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15 |
作者 | 陈银伟 |
绘制单位 | 漳州市古雷环境监测站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