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汨罗市建设用地和耕地适宜性等级的规模结构/hm2》
汨罗市的耕地适宜性评价结果如表3。结果显示,汨罗市适宜耕作的土地面积为63 761.87 hm2,占汨罗市总面积的42.67%。其中,适宜性评价结果为一般适宜的为1 022.39 hm2,较适宜为9 908.13hm2,最适宜为52 831.35 hm2,分别占适宜进行耕作的土地面积的1.60%、15.54%、82.86%。可以看出,汨罗市适宜进行耕作的土地面积占比较大,且主要为最适宜,这与汨罗市为洞庭湖平原区的地理背景相符。汨罗市适宜进行耕作区域的土地利用现状主要为耕地、其他农用地、城乡建设用地、林地等。最适宜区主要分布于洞庭湖平原区、汨罗江等大中小水系的沿岸。较适宜区、一般适宜区分布外最适宜区的外围(图4)。在川山坪镇、神鼎山镇、三江镇的部分山区主要为一般适宜区,且分布较为稀疏。除去土地利用现状为耕地、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其他农用地的区域,得到汨罗市可供耕地开发的后备土地资源为1 060.44 hm2。虽然能够满足耕地保有量的指标需求,但后备耕地资源数量较小,建议汨罗市加强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拆迁复垦和高标准农田建设。
图表编号 | XD0057948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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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01 |
作者 | 李慎鹏、项广鑫、曾毅、张建新 |
绘制单位 | 国土资源评价与利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省国土资源规划院、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国土资源评价与利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省国土资源规划院、国土资源评价与利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省国土资源规划院、国土资源评价与利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省国土资源规划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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