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物流业数据的描述性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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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结构演进对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物流业效率的影响研究》
注:哈、吉、塔、土、乌分别代表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陕、甘、青、宁和新分别代表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西北五省区的数据来自2005—2016年《中国统计年鉴》,中亚五国的数据来自世界银行数据库、亚洲开发银行数据库和中亚五国2005—2016年的统计年鉴。对样本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如表2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57708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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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15 |
作者 | 王琴梅、李娟 |
绘制单位 | 陕西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陕西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