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两组治疗三个月后平衡功能 (BBS) 疗效的比较》
治疗一个月后,治疗组2例因家庭经济原因终止治疗,退出治疗组。治疗1个月,两组BBS总有效率分别为85.7%和57.1%;治疗3个月后,两组总有效率分别为95.2%和66.7%,见表1、表2,组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组明显优于对照组。两组治疗后1、3个月,GMFM均较治疗前明显提高(P<0.01),且治疗组治疗1、3个月后GMFM显著高于对照组(P<0.01),见表3、表4。如表5、表6所示,两组治疗后Glasgow意识障碍评分均较治疗前明显提高(P<0.01),且治疗组Glasgow意识障碍评分均显著高于对照组(P<0.01)。
图表编号 | XD0057538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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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30 |
作者 | 唐亮、戴燕琼、陈丽、周慧玉、陈秀华 |
绘制单位 | 上海市儿童医院、上海交通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康复科、上海市儿童医院、上海交通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康复科、上海市儿童医院、上海交通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康复科、上海市儿童医院、上海交通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康复科、上海市儿童医院、上海交通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康复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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