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国家级中心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遵循科学性、综合性、前瞻性、动态性及指标可获取性等原则[13-15],并综合考虑以下方面构建评价指标体系(表2)。(1)结合土地集约利用的内涵确定指标。依据当前学者对土地集约的定义以及我国《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等相关文件,选取了地均财政收入、地均生产总值等反映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指标;选取体现土地利用状态的建成区面积、人均建设用地面积等指标;选取了人均绿地面积、万元GDP能耗等反映区域生态环境的指标。(2)结合土地利用的影响因素确定指标。在经济因素中可以选择地均GDP、地均固定资产投入等作为评价指标;社会因素方面则可选择城市人口密度、地均财政收入等指标。(3)结合土地承载力及综合效益确定评价指标。选取地均工业总产值、地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指标反映单位面积土地承载力的变化。土地综合效益的侧重点在于土地的合理利用,在对中心城市进行评价中,土地综合效益指标将更多地关注土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统一,由此选取了人均道路面积、建成区路网密度等作为评价指标。
图表编号 | XD0057261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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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10 |
作者 | 陈维肖、毕雪薇、梁流涛 |
绘制单位 |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大学、河南大学环境与规划学院、河南大学环境与规划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