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土地集约利用综合指数评价体系表》
参考相关学者关于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评价思路[18,21-23],构建土地集约利用综合指数评价体系,评价体系共包含三个层次:目标层、因子层、指标层(见表2)。其中,城中村土地利用率计算公式为α=1-β=1-U/S,式中α为城中村土地利用率,β为城中村土地闲置率,U为城中村限制开发土地面积,S为城中村占地面积;单位用地固定资产投资指固定资产总投资与建设用地的比值;单位面积GDP可反映出土地产出方面的经济效益;人口与用地增长弹性系数指城市用地增长率与城市人口增长率之比;绿化覆盖率指绿化总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之比,可以反映城市生态环境状况,本文选择人均绿地与广场用地指标来反映;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程度越高,则城市各项职能发挥得越好,土地的集约利用程度也更高,同时,由于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程度没有统一的衡量指标,本文选择人均道路交通用地指标来间接反映。
图表编号 | XD0078555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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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15 |
作者 | 李志超、陈林 |
绘制单位 | 三峡大学土木与建筑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