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长江流域各省份城镇化与旅游经济发展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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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流域城镇化对旅游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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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因素对旅游经济增长的时空差异回归分析(表2)中,部分变量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回归结果存在误差。为此,将长江流域各省份的城镇化率与旅游企业营业收入进行回归,用以观测两者的拟合情况,回归结果显示两者的拟合度总体较好。且将2000—2017年长江流域11个省份的变量回归系数与年均城镇化水平及年均每万人旅游企业营业收入进行比较(表4)。从整体上看,上海的回归系数、城镇化水平、人均旅游收入最高。从城镇化水平上看,排名前5位的是上海、江苏、重庆、湖北和青海;从人均旅游收入上看,上海、江苏、重庆、云南和西藏列前5位;从回归系数上看,排名前7位的(除上海与江苏外)为长江中上游省区,这说明长江中上游区域城镇化对旅游经济发展的作用更加显著。从3个区域来看,下游区域的回归系数最高,城镇化水平最高,人均旅游收入最高,反映了长江下游地区城镇化对旅游经济发展的作用较强。中游区域虽然回归系数与城镇化率比上游高,但人均旅游收入比上游低,这说明上游地区城镇化对旅游经济发展的作用强,而中游地区城镇化对旅游经济发展的作用效果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