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我国各省份旅游产业与社会发展的相对发展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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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产业与社会发展耦合协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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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对发展度的计算方法,对我国31个省份旅游产业与社会发展的相对发展度进行计算,经整理后得出表3,选择2012年与2016年两年进行典型性分析。旅游产业与社会发展的相对发展状态可根据相对发展度分为旅游产业滞后型(DL)、均衡发展型(JH)与社会发展滞后型(SL)三大类。2012年,我国绝大多数区域为旅游产业滞后型,仅有浙江与广东两省为社会发展滞后型,江苏省为均衡发展型。2016年,我国大部分地区类型并没有发生改变,仅有浙江省由社会发展滞后型演化为旅游产业滞后型。江苏省是所有省份中唯一处于旅游产业与社会发展相对发展均衡状态的省份。江苏省辖江临海,扼淮控湖,是我国古代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其充盈的历史文化资源构成独特的旅游资源禀赋,为发展旅游产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教育资源丰富,高等学府云集,多所国内知名高校坐落在省内,人才储备充足,良好的经济状况和丰富的人力资源为当地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推力;位于新亚欧大陆桥腹地,依靠政策优势加强与周边地区及东北亚地区的旅游合作,建立健全区域旅游合作机制,为江苏省的对外开放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浙江省由最初的SL型改变为DL型,是唯一相对发展类型发生改变的地区,演化规律与当地经济的高速发展密不可分。浙江省除了负增长最大之外,众多的中小企业污染排放量也较大,对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解决环境问题成为浙江省发展旅游产业的重点和难点。此外,浙江省拥有更多旅游资源的地区因距离核心城市较远,经济发展红利无法扩及至更广阔的区域,在彼长此消的情况下,导致旅游发展与社会发展步伐出现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