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治疗前后BBS评分、下肢SFMA评分、MBI评分比较 (±s, 分)》
注:1) 与治疗前比较,P﹤0.05;2) 与对照组比较,P﹤0.05。
见表1。治疗前两组BBS评分、下肢SFMA评分、MBI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8周后,两组BBS评分、下肢SFMA评分、MBI评分均较治疗前升高,治疗组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表明康复组联合头穴丛刺长留针组平衡功能、下肢运动功能及日常生活能力改善明显。
图表编号 | XD0056696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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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15 |
作者 | 孔祥璐、沈永进 |
绘制单位 | 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