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青海负荷水平降低5%新能源消纳情况分析》
若考虑将新安排新能源全部消纳,需开拓省外受电市场。第一年外送电量方案已确定,此时青海电网新能源弃电率/量为12.42%/18.2亿kW·h;第二年为将新能源弃电率控制在7%,建议外送电量增加至76亿kW·h,此时新能源弃电率/量为7.02%/16.28亿kW·h;第三年为将新能源弃电率控制在7%,建议外送电量增加至67亿kW·h,此时新能源弃电率/量为7.04%/20.98亿kW·h,全省最大外送电力约890万kW。
图表编号 | XD0056494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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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15 |
作者 | 刘飞、陶昕、张祥成、李楠、马雪 |
绘制单位 |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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