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地方政府竞争、法制环境与财政科技投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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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竞争、法制环境与财政科技投入效率——基于2008—2016年省际面板数据的空间计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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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检验法制环境的调节作用,我们在原模型的基础上加入法制环境变量及其与政府竞争的交互项进行回归,回归结果如表5所示。同样,我们运用Tobit空间滞后模型进行分析,在模型(2)的结果中,Law与Fis-Eff在1%的置信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说明法律制度对Fis-Eff具有积极的激励效应,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我国现行的关于科技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奖励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对Fis-Eff具有正向激励作用。模型(3)的结果显示,法制环境与政府竞争交互项(Law×Govcom)的回归系数在5%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在法制环境越好的地区,政府财政支出的透明度越高,对政府行为的制约和规范作用越强,越能够发挥政府竞争对财政科技投入效率的促进作用,假说3得到验证。从现实情况来看,相关法律法规对财政科技投入经费的硬性规定和对技术交易公平竞争的保障、全国范围内鼓励创新和激励人才的制度环境、政府违法违规竞争事例的曝光等均说明,只有在良好的法律制度环境之下,政府竞争的积极效应才能得以充分发挥。法制环境能够规范政府行为,界定竞争边界,使地方政府形成合理有序的竞争框架,进而有助于切实提高财政科技投入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