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被最高人民法院推翻的不予执行裁定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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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保护主义的司法抑制之困:中央化司法控制进路的实证研究——以执行涉外仲裁裁决内部报告制度为切入视角》
一般而言,当事方的国籍不应在执行结果中起主导作用。虽然在国内当事方试图撤销仲裁裁决时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地方保护,但这并不意味着外国当事方试图在国内执行仲裁裁决时必然处于弱势地位。结果可能与预期恰恰相反,最高人民法院更为偏袒外国当事方而不是国内当事方。这种偏袒与Peerenboom之前的研究结果相符,即中国当事方申请执行裁决的成功率略低于外国当事方申请执行裁决的成功率(以财产得到实际执行为标准)。[74]理论上这种偏袒可以理解为:政府非常重视吸引外资,法院作为当地司法机构应当支持这一积极吸引外资的投资政策。承认和执行外国或涉外仲裁裁决是向外国投资者表达善意的一种方式。
图表编号 | XD0055264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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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10 |
作者 | 沈伟 |
绘制单位 |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