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房地产与不动产档案查阅权限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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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与不动产档案共享平台构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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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明确不同主体对房地产与不动产档案的实际需求以及准确划分不同主体的权限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因素。同时笔者也对现阶段房地产与不动产档案的需求主体进行了分析,认为现阶段房地产与不动产档案的主要需求主体包含以下几个不同的方面:(1)国家安全机关,主要包含公安局、检察院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等;(2)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如房产局、不动产局以及契税部门等;(3)房地产权利人。按照业务类型的不同,权利人主要包括:房地产所有权人、他项权利人,如,抵押权人;(4)被查询房屋的利害关系人。对于不同的群体来说对档案的需求并不是完全相同的,同时对档案的利用也因人而异。为了便于归类可以将房地产与不动产档案的查阅权限分为4级,具体如下表1中所示。以上权限是针对上文中所阐述的四种不同主体之间来制定的,同时也与四种不同主体之间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即国家安全机关享有一级权限,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享有二级权限,房地产权利人享有三级权限,而房屋的利害关系人只享有四级权限。其次不管是何种权限之下所进行的查阅行为都只能通过网络与计算机进行数字信息的查询,对于原件的查询依然需要按照原有流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