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澜湄流域国家 (中国除外) 房、地产权相关政策比较》
通过表1可以看出,澜湄合作机制下除中国以外的其他五国的接受房地产跨境投资的政策差异,对于土地产权问题,除老挝近年来允许外商在指定区域限量购入宅基地外,其他国家均不允许外国人拥有土地所有权,所以面向澜湄流域的地产投资大多为租赁的形式。对于土地租赁期的长短,各国的要求也不同,其中最为严格的是缅甸,外国人及外国企业不得在缅甸租赁土地超过一年,但在澜湄机制影响下出台的新《外商投资法》等政策使得有条件的外资企业可以向政府申请长期租赁,有利于缅甸接受外资支持,其余国家的租赁最长期限分别在50年到100年不等。
图表编号 | XD0055079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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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18 |
作者 | 孙燕、曾楚帆 |
绘制单位 | 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