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政府补助信息披露选择与高管薪酬:分组检验》
注:*、**、***分别代表在10%、5%和1%水平上显著,括号内的t值经过公司层面cluster聚类调整。
表3进一步考察了不同特征的企业中补助信息披露选择与高管薪酬之间的关系。第(1)和(2)列报告了不同产权性质企业的检验结果。结果显示高管通过不充分披露补助信息来获取薪酬的行为在民营企业中更为明显。可能的原因在于,国有企业高管激励不仅包括薪酬激励,还包括政治激励;同时国企高管限薪令的出台,使得国企高管面临着限薪的约束。第(3)和(4)列显示东部地区企业的高管倾向于通过不充分披露补助信息来获取超额薪酬。究其原因在于,东部地区社会公众对高管高薪的接受度和容忍度更高,高管面临的薪酬辩护需求相对较低(罗宏等,2014),因此补助信息披露选择有利于东部地区高管获取超额薪酬。定义若企业所在行业HHI大于中位数为竞争度较低行业,否则为竞争度较高行业。第(5)和第(6)列报告了根据行业竞争度分组的结果,显示高管利用不充分披露补助信息来获取薪酬的行为在行业竞争度较高的企业中更为明显。原因可能在于,为了规避竞争对手利用披露的信息对公司造成损失,处于行业竞争度高的公司会选择披露较少的信息(Verrecchia,1983)。在行业竞争的外部诱导作用下,不充分披露补助信息为高管从中获取超额薪酬提供了可操作的空间。
图表编号 | XD0054781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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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05 |
作者 | 任宇、刘峰 |
绘制单位 |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