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伊春市全域性生态旅游公共服务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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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全域性生态旅游公共服务评价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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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公共服务是发展全域旅游的基础,因此推进全域旅游的核心就是构建与全域旅游发展相匹配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旅游公共服务是公共服务的组成部分之一,属于公共服务的框架之内,但在对象和内容上存在着一定的不同。公共服务所指的对象及包含的内容更广泛,具有无差别性,指所有公民,为满足所有公民生活、生存与发展的某种直接需求而提供服务;而旅游公共服务是针对旅游者这一特定的对象而提供的公共服务,其内容主要是改善旅游区域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帮助和保障旅游者的旅游活动,从而提升旅游者的出行质量,增强游客的出行满意度。随着全域旅游的概念不断深入人心,旅游公共服务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和改变。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了对旅游公共服务的新要求。一是旅游交通设施的连续性,建立交通网络,便捷游客出行。二是旅游集散设施与旅游标识、智慧旅游的建设,最大化满足游客需求。三是在设施建设的共建共享方面重点发力,以提升公共服务整体供给水平。因此,基于全面性、综合性、系统性的原则,结合全域旅游对公共服务的整体要求以及伊春市生态旅游的发展战略选取了多个指标,建立了伊春市全域性生态旅游公共服务评价指标体系(表1),从旅游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旅游消费服务、旅游交通服务、旅游现代化服务等4个方面建立了准则层,进而细化为10个指标层,并对每个指标层进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