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 农户林下经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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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云南省农户林业收入水平和结构变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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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覆盖面积广,无论是从气候还是地理环境角度来看,云南省发展林下经济具有很大的潜力。陈文梅(2017)对福建省农户调查的数据显示,2009~2013年获得林下经济收入的农户占当年总调查农户的比重分别为2.4%、2.6%、1.6%、6.6%、6%,本研究中2009~2016年获得林下经济收入农户占当年总调查户的比例分别为13%、11.4%、15.8%、35.4%、29.6%、25.8%、13.6%、9%。由此可见,相比于福建省,云南省农户更好地利用区位优势发展林下经济。此外,表8中数据显示在改革期间,获得林下经济收入的农户数量和农户获得林下经济收入,在2009~2013年呈现增长的态势,在2013~2016年呈现降低的态势,结合实地调研的经历,认为出现该现象的原因是改革早期,为了实现林业资源的充分利用,各级地方政府鼓励农户发展林下经济,导致发展林下经济农户增多,但随着林下经济项目的增多,林下经济产品同质化严重导致农户发展林下经济收入减少,最终使得发展林下经济的农户数量出现减少。表8中标准差的数据显示,农户林下经济收入呈现较大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