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环保税性质有关规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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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环保税理论与实践的拓展研究——基于SEEA2012和澳大利亚固体废物账户编制的探讨》
途径1为回收利用,加工之后作为联产品1出售,可以得到收入;但若是按照途径2处理,把剩余品作为废物向自然环境丢弃,那么肯定会产生一定的应税污染物,这就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比如在收玉米时,玉米作为粮食产品收起来,可是秸秆的不同处理方式却对企业产生的收入成本产生不同的影响。若是按照路径2将秸秆直接燃烧,那么会产生大气污染物,就需缴纳环境保护税,产生成本支出。但是若将秸秆回收利用,比如将秸秆加工成饲料,将秸秆作为饲料的原材料卖给饲料加工公司,将废物变产品,那么企业就会产生一笔收入。途径1是产生一笔可观的收入,途径2是会产生一笔额外的税费支出,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都会想办法,做好废物的回收利用,减少环境污染。由此可见,企业为了减少环境保护税缴纳额,必然会想办法对废物进行再处理,通过回收利用的方式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而且征收环保税会增加排放应税污染物企业的赋税成本,从而增加运营成本和经营风险,这样就会迫使企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使用清洁能源、购买环保设备,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这样也就能够达到环境保护税实施的目的,利于环境保护。
图表编号 | XD0054296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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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10 |
作者 | 耿建新、彭健伟 |
绘制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