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对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的相关规定》
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7](2017年10月1日施行,以下简称“条例”),对环保设施“三同时”提出了明确要求,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223272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8.01 |
作者 | 肖筱瑜、梁文寿、唐名富、余谦、董丽娟、彭雨晴 |
绘制单位 | 中国有色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广西环境治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西环境污染控制理论与技术重点实验室、广西环境污染控制理论与技术重点实验室科教结合科技创新基地、中国有色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广西环境治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西环境污染控制理论与技术重点实验室、广西环境污染控制理论与技术重点实验室科教结合科技创新基地、中国有色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广西环境治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西环境污染控制理论与技术重点实验室、广西环境污染控制理论与技术重点实验室科教结合科技创新基地、中国有色桂林矿产地质研究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